学校各相关院系:
为贯彻《孔子学院发展规划(2012—2020年)》,实施“孔子新汉学计划”,推动中外人文社科专业领域的交流和合作,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开设“理解中国”高级学者赴外讲学项目,建设高级学者赴外讲学储备人才库。希望学校各院系推荐优秀人选,有关事项如下:
一、项目内容
1.讲学项目
赴国外大学开设中国经济、金融、法律、文化等领域学分课程,工作年限半年至一年,根据外方需要和工作考评结果而定,可延长;在外期间,赴所在国或临近国其他孔院巡讲若干次。
2.巡讲项目
赴各孔子学院巡回举办学术讲座,在孔子学院举办的研讨会上作主旨演讲,在相关国际会议上发言等;在外时间不超过一个月。
二、申请条件
1.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热爱孔子学院事业,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;
2.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业务职称;
3.在人文社科领域具有比较突出的研究成果,熟悉本领域最新研究动态;
4.能熟练运用一门外语授课;
5.身体健康,年龄不超过65周岁。
三、 申请方式
请申请者填写《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高级学者赴外人才储备申请表》(见附件)后交至我办或将电子版发至下述邮箱。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。国家汉办将对申请者进行审核。通过审核的人员将纳入国家汉办高级学者赴外讲学储备人才库,择时派出。
四、 待遇
讲学项目人员享受国家公派教师(副教授级或教授级)待遇,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关工作费用,上述费用由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负担,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。
附件:
《 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高级学者赴外人才储备申请表》
地址:中山大学(南校区)中山楼404室
联系人:贾晓丹
电话:020-84115613;84111896
传真:020-84036860
邮箱:jiaxd3@mail.sysu.edu.cn
中山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
2013年10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