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建孔子学院专职院长和教师队伍的通知

    更新时间:2012-03-13

各相关院系:
        孔子学院是中华文化走出去和中外人文交流的重要平台。自2006年以来,我校与海外高校先后合作共建了五家孔子学院:菲律宾亚典耀大学孔子学院、墨西哥尤卡坦自治大学孔子学院、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孔子学院、法国里昂孔子学院和南非开普敦大学孔子学院。在中外双方的共同努力下,五家孔院发展迅速,已成为当地汉语推广及教学的主要窗口。
办好孔子学院,关键是培养和选派合格的院长和教师。根据教育部、财政部联合印发的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孔子学院专职院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》(教汉语【2012】1号),我校拟组建孔子学院专职院长和教师队伍,现面向全校进行选拔,具体如下:
        一、人选资格
        1. 热爱国际汉语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,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,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,通晓驻在国语言,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际能力,组织纪律性强;
        2.专职院长须有较丰富的国际教学和管理工作经验和较高的汉语水平,专职教师须有较强的国际汉语教学能力;
        3. 性格开朗,身心健康,愿意长期在海外孔子学院从事管理和教学工作,有在国外工作学习经验者优先;
        二、工资待遇
        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和教师的国外工资待遇从2011年7月1日起大幅度提高,按教育部、财政部联合印发的《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》(财教 [2011]194号)执行,其校内工资及津贴停发,学校按月另行给予院长津贴。回国工作期间及退休后,与本校同类教职工同等待遇。
        请各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、有志从事国际汉语教学和中华文化传播的教职人员。有关我校孔子学院工作详情可登陆我校孔子学院网ci.sysu.edu.cn进行了解。推荐人选请将简历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is@mail.sysu.edu.cn。

中山大学汉语国际教育与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


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
(联系人:谢子希 陈灿林 ,电话:84115613、84114983)